省份:陕西
时间:2026-05-21
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DZZC2026-BJ-042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是: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渭滨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2日到2026年05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持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