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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4

发布时间:2026年5月08日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ZYHT2026-05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
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工程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3家入围单位,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日常零星维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
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入围供应商一定能获得招标单位项目的工作。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
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3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2.4项目周期:自签订台同之日起1年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目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
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5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
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3)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
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4.2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
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JLZYHT2026-0503-GC04+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
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
(1)word版《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回执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
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1)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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