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5月08日
长春师范大学校区房产开展测绘统计及平台数据采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6050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校区房产开展测绘统计及平台数据采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7万元
采购需求:校区房产开展测绘统计及平台数据采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0日历天,分阶段交付(长吉校区→乐群校区→北湖校区),每阶段间隔≤15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中菜商招标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方式:持(1)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