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F-GK-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胃肠内科、疼痛科医疗设备采购(1-2标段)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 ,招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胃肠内科、疼痛科医疗设备采购(1标段);
(002)长春吉润净月医院胃肠内科、疼痛科医疗设备采购(2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所投 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
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 供逐级授权)。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 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 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相应《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己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 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3日16时00分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人提供《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提供《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代理商投标另 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5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政府官方出具的其 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