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设备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9万元
招标人为惠东具创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设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惠东县中央厨房食材供应链项目(一期)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章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或报表;②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③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重大的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来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己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费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统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投标登记:
1.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2.登记资料一式两份,包含的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