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KJ-JX-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溪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663.25万元,招标人为金溪县九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利用园区屋顶总建筑面积372962.75㎡,安装550Wp单晶硅组件合计73569块,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0.4630MWp。储能站用地面积1288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79.03㎡,储能站规模为110MW/220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溪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一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溪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一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项目关键岗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8. 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9. 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0. 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建造师和八大员)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的“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模块的网页截图;
11.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施工负责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需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