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江贝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经村委批准,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机构(一家)来完成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服务工作,服务期二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江贝辖区绿化养护、江贝同达花园环卫清洁及垃圾运输管理服务项目。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4.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