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宁筑创(招)字〔2026〕-16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凤区医疗康养科技产业园项目2号至7号楼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60万元,招标人为中城幸福(银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凤区医疗康养科技产业园项目2号至7号楼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凤区医疗康养科技产业园项目2号至7号楼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凤区医疗康养科技产业园项目2号至7号楼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含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 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 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 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8.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与安装的能力,确保设备安装完毕后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9. 投标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
1. 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投标文件附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序号2-6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6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3. 第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3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