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某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823885元,食材部分据实结算。,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某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
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
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令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意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招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e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
时-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
不退还。4.现场领取,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1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
本文来源于: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