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陕西
发布时间:2026-05-16
内容: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6-AK-010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6,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4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4年或2025年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2025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平利县城关镇
方式: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色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