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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直管引水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12

省份:新疆
发布时间:2026-05-16
内容:
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直管引水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LHLY-2026-XS-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直管引水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编制完成新疆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通过自治区环保部门评审;编制完成巩乃斯河下游北岸大渠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项目环保验收;编制完成特克斯河山口拦河引水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项目环保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直管引水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直管引水枢纽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依法组建、国内注册: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未在限期整改和黑名单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依法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11)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除公对公打款招标文件费外,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包含有效的联系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后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箱资料和查询到招标文件费后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招标文件售价(元):300元(一旦售出概不退还)。各供应商以公对公银行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个人名义缴费及代缴。汇款单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成功汇款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开具电子发票以邮箱的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递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