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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20战略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次数:10

省份:北京
发布时间:2026-05-16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20战略新兴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已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筹措,已落实。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20战略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2.2 招标范围: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20战略新兴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报(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图纸修改等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2.3 项目总投资:1794.2万元。
2.4 招标规模:约30万元。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5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技术标书及施工图预算,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满足功能要求,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成果文件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及审批,并对提供的所有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确认。】
3.7 履约情况: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8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现场办理报名事宜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网络获取:支持网络报名,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人办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邮箱:zbcg2025@163.com)
电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