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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安全环保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5 浏览次数:1

省份:天津
时间:2026-07-14
内容:
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安全环保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6-3-2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安全环保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聘请具有相关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环保技术支撑服务,主要为新能源公司提供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和持续改进、安全环保检查、安全环保培训、安全生产和环保应急体系咨询、安全环保合规性评估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安全环保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安全环保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至少1个本项目内容相当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具)。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结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开标前近三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在职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