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贵州
时间:2026-07-14
内容:
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公开比选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0万元,招标人为瓮安县钱有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二期工程,投资约18亿元;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共有51个拐点圈定,生产规模开采量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开采深度由1373.0米至946.0米标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矿山冶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参选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0日16时00分到2026年7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00时00分
七、其他
1.1 建设地点: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
1.2 项目规模:瓮安县板寨-建中铝土矿(银盏区域)矿山露天开采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共有51个拐点圈定,生产规模开采量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开采深度由1373.0米至946.0米标高;本期工程为银盏矿区二期,矿区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本期工程为露采部分。
1.3 计划工期:5年。
1.4 项目投资:
(1)本项目为二期工程,投资约18亿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本项目的采矿权为瓮安县源正矿业有限公司,比选人瓮安县钱有矿业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委托发包方。
1.5 施工范围:本次比选为矿区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括土石方剥离和运输、矿石开挖及爆破、工业广场建设、树木砍伐。参选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矿山冶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参选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①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参选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参选活动中与比选人的联络工作;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参加参选。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