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山西
时间:2026-07-14
内容: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院区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KZB-202604-02)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院区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一期),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对潞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院区的能源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洁净空调系统和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医院用能的安全、可靠、高效、绿色、智慧运行。招标人为中航建投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会后由招标人与最终中标人签署EPC总承包合同。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院区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2)招标编号:NKZB-202604-02;
(3)最高限价:602.52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采取分期建设模式,总建设工期及服务周期要求如下:一期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联合试运转全过程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1)全过程设计:负责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
(5.2)全链条物资供应:负责项目所需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采购、物流、保管及安装调试;
(5.3)全责施工与辅助: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土建配套、道路及绿化修复、临时施工设施、新增一套洁净空调系统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5.4)全闭环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办理除发包人已办手续外的所有行政审批、行业监管验收、备案及专项/整体验收手续;
(5.5)试运行与维保:负责系统联动试车、技术培训及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服务;
(6)交付要求:
(6.1)交付标准:确保手续齐全、功能完备,发包人接收后可立即合法组织生产;
(6.2)风险兜底:凡满足项目建设、合规及投产所必需但未在招标公告详述的内容,均视为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7)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8)质量标准:
(8.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有关推荐性标准;
(8.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相互补充;如果前述列明的规范、规则和标准适用于同一情况,应遵循最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发包人项目现场管理,遵守发包人管理各项制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须无失信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记录;
(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行贿犯罪信息,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提供以上资质投标,或者以设计或施工资质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20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为500万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3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对此需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以设计资质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被授权人(本项目仅接受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作为被授权人)将缴费款底单及以下报名资料现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如有)/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如有)(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如不是无须提供)。
注:若非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按上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