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上海
时间:2026-07-14
内容: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境外律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新微科技集团境外律师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新微科技集团境外律师服务
2. 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3. 最高限价:包件1:发行人境外律师费不超过200万美金(不含税);包件2:保荐人境外律师费不超过150万美金(不含税)。
4. 招标内容:招标人拟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需选聘律师事务所完成上市所需的相关法律工作。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可兼投不可兼中(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上市发行之日为止,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供应商应具有香港法律从业资质,且2023年至今至少有一个任职项目负责人的H股成功上市案例的境外法律服务业绩。
(9)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字非中文,投标人需提供中文译本,投标人需对翻译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7月14日至7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无法至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可选择远程报名。
2.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
注: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3. 报名方式:现场/线上领购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领购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8月3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两个包件同一时间)。
六、开标会时间、地点
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