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7-13
内容:
郑州警察学院农业路校区2026年学生公寓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HNZB202607012
2. 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农业路校区2026年学生公寓修缮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72071.29元;最高限价:972071.29元
|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1 | 郑州警察学院农业路校区2026年学生公寓修缮项目(2#学生公寓、教学楼维修改造) | 413579.14 | 413579.14 |
| 2 | 郑州警察学院农业路校区2026年学生公寓修缮项目(5#楼学生公寓、6#楼学生公寓维修改造) | 558492.15 | 558492.15 |
5. 采购需求
5.1 建设地点:郑州警察学院农业路校区(郑州市农业路31号)。
5.2 项目概况:一标段施工范围为2#学生公寓、教学楼维修改造,内容为拆除、墙面、顶面粉刷、地面局部瓷砖破损更换加固、卫生间防水修缮等。二标段施工范围为5#楼学生公寓、6#楼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内容为拆除、墙面、顶面粉刷、吊顶、地面局部瓷砖破损更换加固、卫生间更换部分门及防水修缮等。
5.3 本次采购范围:
一标段:2#学生公寓、教学楼维修改造及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标段:5#楼学生公寓、6#楼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及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5.4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5.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等其他有关规范、规定。
5.6 工期:35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5.7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 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项目经理目前无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处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记录)。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结束之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查询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郑州市。
3. 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4. 售价:0元。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市。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市。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