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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伊通满族自治县等六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浏览次数:8

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13
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满族九年一贯制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四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中心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二十七中学校等六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Z-2026017;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满族九年一贯制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四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中心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二十七中学校等六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采购;
服务周期:自实际供货起1年;
质量标准:食材质量达到或超过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及法定要求;
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满族九年一贯制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四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中心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二十七中学校;
入围家数: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