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北
时间:2026-07-13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灵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寨头乡境内,工程区附近行唐县、平山县、正定县、石家庄等城市。京津冀地区交通发达,工程区与灵寿县、平山县、正定县、石家庄市、保定市及北京市均有道、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及铁路通达,工程区距灵寿县56km,石家庄市约99km,距北京市约283km。距离工程区较近的铁路转运站为石家庄站。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灵寿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400MW。电站额定水头605m,年发电小时数为2008h,设计年发电量28.11亿kWh,年抽水用电量37.47亿kWh,年抽水小时数为2677h。电站建成后可在系统中担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水道系统、电站厂房、开关站及出线场等组成。
上水库位于漆油沟支沟三道沟的沟首,在库盆东侧沟口布置堆石坝。上水库正常水位1000.00m,死水位960.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665.74万m3,其中调节库容602.49万m3。主要建筑物包括: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全库盆防渗结构及库底排水系统。
下水库位于磁右河支流沙冷沟内,采用混凝土面板坝,泄洪放空洞布置在右岸。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73m,死水位352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976万m3,其中调节库容741万m3。
输水系统由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两部分组成,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两机的布置型式。引水系统建筑物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事故闸门井、高压管道、引水岔管和高压支管。尾水系统建筑物包括尾水支管、尾水事故闸门室、尾水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尾水检修闸门井和下水库进出水口等,输水系统总长3591.131m。
按照灵寿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工程总工期69个月,计划2028年9月第一台机组发电,2028年12月四台机组发电。
2.2 招标范围
卖方应按本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配套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任务;除特别注明外,本节均以单套系统的形式叙述,但适用于同时卖方提供的全厂所有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配套设备。
卖方负责对合同设备现场安装进行指导和监督;在买方的协助和参与下,卖方配合负责完成合同设备的调试、全部试验和试运行。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安装、分部调试的进度拖延,引起的相关费用增加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完成供货范围内控制柜/箱内部设备(装置)安装、线缆配线、调试。
卖方应以买方的电站厂房土建设计图为基础,完成设备、电缆、管路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和详细设计;卖方还应与其它设备的承包商就设备间接口和所需图纸、尺寸资料进行配合和协调,以保证正确地完成相关设备设计、制造、吊运、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卖方应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与本电站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检验、驻厂、目睹验证试验,以及与其它设备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十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单机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一年运行业绩,且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及用户证明资料)。
3.1.2 信誉要求
① 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通报。
② 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