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7-02
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规模: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用创面护理软膏耗材临时采购公开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产品名称及遴选范围:
| 包号 | 产品序号 | 遴选产品名称 | 供货周期 | 单价最高价 |
|------|----------|--------------|----------|------------|
| 1 | 1 | 医用创面护理软膏 | 3个月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时,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3. 采购需求:
3.1 遴选范围: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3.2 供货地点:遴选人指定地点。
3.3 供货数量: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3.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
3.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医用创面护理软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创面护理软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选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时,须满足:
① 参选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 代理商投标时,参选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参选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 参选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 参选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⑤ 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经销商)的合法授权书。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遴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到2026年7月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① 现场报名:供应商需携带“获取遴选文件”的资料一套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
② 邮箱报名:以电子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遴选文件”的资料、遴选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发送遴选文件及遴选文件领取表后,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报名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报名资料。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遴选文件须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4)特定资格要求3.1条(如有)证明材料;
(5)特定资格要求3.2条、3.3条查询页;
(6)遴选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或现场交费凭证。
注:参选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遴选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