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黑龙江
时间:2026-07-02
内容:
(招标编号:HLJJJH2026-01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为天苑餐厅三楼、芍芳苑餐厅二、三楼引进社会化餐饮企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LJJJH2026-016
项目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为天苑餐厅三楼、芍芳苑餐厅二、三楼引进社会化餐饮企业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0元
招标内容:为了进一步贯彻校园餐饮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提高餐饮服务的品质,为天苑、芍芳食堂引进餐饮技术服务管理企业项目,引入专业技术精湛、餐饮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团队,确保学院餐饮服务质量得到提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
服务地点:
第一标段:为天苑餐厅三楼整体(不含水吧),经营区域面积约1522.91平方米;
第二标段:芍芳苑餐厅二、三楼整体(不含水吧),经营区域面积约为3909.05(二楼1982.85、三楼1926.2)平方米;
实际面积及经营区域以学院总务处认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为天苑餐厅三楼、芍芳苑餐厅二、三楼引进社会化餐饮企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为天苑餐厅三楼、芍芳苑餐厅二、三楼引进社会化餐饮企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准入资格
3.1.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2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诚信度高,安全意识强,管理团队稳定,具有高校团餐服务经历(提供承诺书);
3.1.3 企业近三年在餐饮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学生罢餐记录等(企业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不足三年的,以开展餐饮经营活动以来累计提供承诺书);
3.1.4 通过专业机构关于GB/T19001(质量管理)、GB/T22000(食品安全)、GB/T24001(环境管理)、GB/T45001-2020(健康管理)、GB/T27341 HACCP(体系认证)、GB/T 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SA8000-2014(企业社会责任管理)、GB/T31950-2015(诚信管理)等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不少于5个体系认证);
3.1.5 中标企业承诺进场后为其经营服务场所购买相关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公共责任险、场所财产险、雇主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以承诺书为准,承诺投保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6 承诺经营期间房屋的使用安全及消防安全由餐饮企业负责(提供承诺书);
3.1.7 企业应具备抵抗不可控因素带来运营压力的承受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控、物资调配、福利待遇、社会责任等必要能力(提供承诺书);
3.2 企业技术保障
3.2.1 人员配备。每个标段中标企业必须在中标食堂现场配备专职且固定的项目管理团队,至少包括:项目总经理(或餐厅经理)1名(餐厅经理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1年的记录)、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专职库房管理员1名。上述人员应协助校方管理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原料验收、仓储盘点、数据对接等工作。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炊事人员并依法签订用工合同,依法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3.2.2 学院食堂现有餐饮设施设备提供给餐饮服务企业使用,不足部分由餐饮服务企业自行添置,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餐饮服务企业将学院提供的所有设备交给学院,丢失或损坏的,按照固定资产采购评估价格(折旧价),照价赔偿,餐饮服务企业添置的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权归学院。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费用由餐饮服务企业负责。餐饮服务企业不得随意改变食堂操作间基础设施,若因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需书面征得学院同意,由企业承担所有费用并确保改造符合相关规定。装修区域为不可拆除资产,按照经营合同约定,企业合同到期撤场后,不可拆除资产使用权归属学院所有;
3.2.3 本项目现场具备正常经营和服务的基础条件,为了提升师生就餐环境,树立企业形象,中标餐饮技术服务企业可以对中标区域就餐环境进行软装升级,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含场地装修、设施设备、灯箱装饰等)由中标餐饮技术服务企业自行承担,所有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学院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许可进行的装修、改造,一律拆除并全额扣除固定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食堂原有设备归学院所有,中标企业经总务处同意后具有使用权;
3.2.4 无论因合同期满或是中标企业中途退出、违约、双方协商解除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合作终止的,在合作终止时,中标企业在原场地内进行的装修(含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固定设施、灯箱、LED显示屏等)均须保持完好,无偿移交给校方,不得拆除或损毁。中标企业须确保移交时食堂校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及中标企业装修部分的完整性。中标企业为二次装修所投入的全部费用,校方不予任何补偿或退还;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2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后到开标截止前任意日期)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8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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