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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疆农村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3 浏览次数:1

省份:新疆
时间:2026-07-02
内容: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BZB-2026-05-C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委托外包单位完成全辖网点押运服务、业务库武装守护、自助设备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年检合格有效。
3. 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 具备符合武装押运要求的专用车辆、必要的自备金库、枪支弹药与警用设备、通讯设备、专业护卫人员及护卫资格或手续,提供业务库的相关验收合格资料,提供符合押运使用标准的枪弹的相关证明资料及列表,提供接收人员名单,提供押运人员的持枪证,提供押款车的相关证明及所属车辆的行车证,提供枪弹库公安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7月0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BZB-2026-05-CG
项目名称: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兵团支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60000.00,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元):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委托外包单位完成全辖网点押运服务、业务库武装守护、自助设备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时间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若单位法人报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2. 投标保证金:4500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单位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单位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响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