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02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9.6081万元,招标人为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的名称: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数量:1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占地面积10172平方米,新建连栋大棚1栋,建筑面积7294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水、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财库〔2020〕46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财库〔2017〕141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 (财库〔2016〕125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财库〔2019〕9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7日16时30分
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99.6081万元
5. 最高限价:299.6081万元
6.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珲春市英安镇农产品加工出口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数量:1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占地面积10172平方米,新建连栋大棚1栋,建筑面积7294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水、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