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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南疆110kV站10MW分散式风电(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3 浏览次数:12

省份:天津
时间:2026-07-02
内容:
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南疆110kV站10MW分散式风电(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6021300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南疆110kV站10MW分散式风电(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结合本风电场风资源条件、电网、交通运输、消纳能力等因素,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MW,新建2台单机容量5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40m,扇叶直径191m,并网电压10kV。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EPC总承包招标,工作内容包括完成设计文件,办理开工手续,新建内容的施工及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确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保修、交付使用等全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2台风电机组5MW及附属设备、2台塔筒建造安装、2座风机机组基础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南疆110kV站10MW分散式风电(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青乌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港南疆110kV站10MW分散式风电(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A.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D.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
3. 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经营活动严重违约受到刑事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 财务要求: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部人员:
(1)施工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
(4)安全员至少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经理及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且应体现出签约人基本情况、签约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加盖公章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 其他:/。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30日08时00分到2026年07月0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13时3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