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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6年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3 浏览次数:11

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02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本项目2026年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采购人为长春文旅旅行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2026年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
1.2 服务内容:为新民市集提供服务,包含每期市集产生的电费、人工、仓储搬运、设施维护、安全检查、卫生保洁等日常运营费用。单次市集运营成本约80850元,2026年全年计划约组织15次新民市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底完成。
1.4 服务要求:达到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1.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确保市集正常运营。
1.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报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80850元(含税,其中税率6%,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76273.58元),项目不超总预算121275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上传至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3.2 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4.1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