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四川
时间:2026-07-02
内容: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CG-RW/26-029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00.00元/年,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无人机租赁服务。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针对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到2026年7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①获取文件人员身份证;②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启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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