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7-01
内容:
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SG-2026-1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067万元,招标人为大河创富(河南)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51948m2(约合78亩),总建筑面积91428m2,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食品机械制造车间12000m2,深加工车间27000m2,原材料车间23000m2,辅助材料车间15000m2,仓储包装14428m2,配套停车场、道路、绿化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焊接、组装、成品等;主要装备:多功能生产设备、自动化专用设备、环境自动控制设备、检测设备等。二期建设内容:在一期基础上深化智能制造应用,并向高附加值品类与前端原料协同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构建更具竞争力的食品制造生态体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3-410421-04-01-56919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河创富(河南)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丰开发区功能性食品数智化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
2.2 招标编号:CDZBSG-2026-137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宝丰县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庄镇石洼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51948m2(约合78亩),总建筑面积91428m2,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食品机械制造车间12000m2,深加工车间27000m2,原材料车间23000m2,辅助材料车间15000m2,仓储包装14428m2,配套停车场、道路、绿化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焊接、组装、成品等;主要装备:多功能生产设备、自动化专用设备、环境自动控制设备、检测设备等。二期建设内容:在一期基础上深化智能制造应用,并向高附加值品类与前端原料协同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构建更具竞争力的食品制造生态体系。
2.5 项目总投资:约77067.00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24个月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后期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各项服务,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9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相关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 人员要求:
3.1.3.1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2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由设计单位提供);
3.1.3.3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1.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可不提供附注),或提供承诺书)。
3.1.6 信誉要求:
3.1.6.1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6.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声明函)。
3.1.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应显示公司信息及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之一,由同一专业资质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5)其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1、3.1.4、3.1.5、3.1.6、3.1.7条款要求。
3.1.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郑州市
4.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下述两种方式获取:
(1)须在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资格要求整理成册现场获取;
(2)须在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资格要求扫描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文件领取表、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获取文件邮箱。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本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公开比选小组现场审查为准。
4.4 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郑州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文件的开启
6.1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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