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01
内容: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敦化市额穆镇的赫家庭农场委托,现对2026年度敦化市额穆镇的赫家庭农场粮食仓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敦化市额穆镇的赫家庭农场,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名称:敦化市额穆镇的赫家庭农场烘干塔及粮仓采购项目;
2. 采购需求:采购烘干塔及粮仓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采购预算:263.5万元;
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8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下午13:30—16:00。投标商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套,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废标。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