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01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汇智能物流(珲春)有限公司果蔬国际智能物流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春汇智能物流(珲春)有限公司果蔬国际智能物流园项目
2.2 招标内容:春汇智能物流(珲春)有限公司果蔬国际智能物流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交货地点: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2.4 最高限价:81263849.00元
2.5 工期: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共304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2023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至2025年之间,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