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苏
时间:2026-07-01
内容:
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CCG-2026063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安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为保障南京市秦淮区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末端网点的食材供应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分拣服务,加强分拣、装卸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作业,确保食材安全、准时、高效送达各末端单位。
服务时间与日历要求: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1年,服务期内,投标人须提供全年不间断的分拣服务,服务日历覆盖所有日期(含周末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每日均需根据招标人客户下单情况,完成食材分拣、装载及发运准备,不得因节假日、假期等原因暂停服务。
服务概况:每日具体分拣作业时段由招标人根据物流发车计划确定,投标人须确保在招标人指定的物流发车时间前,完成全部品控、分拣、复核及装车作业,与物流环节无缝衔接。如遇招标人临时调整发车时间,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分拣场地设有卸货区3个门、装货码头12个门。
由于本项目服务对象的多元性和供需需求波动,全年各时段的日均作业量将呈现显著差异。投标人需充分评估以下不同作业日的特点,建立高弹性的资源调配机制,确保在任一作业日,尤其是在多任务叠加的峰值时段,均具备稳定、充足的分拣与装载服务能力:高峰作业日(各末端单位正常供餐日):作业量最大,对人员分拣效率要求达到峰值。投标人应具备在此时段集中投入充足资源的能力,确保按时完成作业。低谷作业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等):作业量整体减少,但仍需保持稳定的基础服务能力,以满足持续供应单位的食材分拣需求。特殊作业日(招标人临时通知):作业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资源配置中预留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快速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或补充性任务。
除上述常规作业外,投标人还须承担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性或补充性分拣配送任务,相关作业能力应在投标方案中一并考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
1. 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 投标人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任何犯罪历史记录(除承诺书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具时间须为获取招标文件后,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现金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
七、其他
1. 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秦淮区食材分拣中心第三方分拣服务项目,为保障南京市秦淮区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末端网点的食材供应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分拣服务,加强分拣、装卸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作业,确保食材安全、准时、高效送达各末端单位。
2. 最高限价:16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3. 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1年(12个月),计划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