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天津
时间:2026-06-29
内容:
天津市弘毅中学2026年下半年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QLHZB-CS-20263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弘毅中学2026年下半年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375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弘毅中学2026年下半年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弘毅中学2026年下半年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弘毅中学2026年下半年度食堂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 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7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 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8日10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