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6-29
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NMGZB-GY-26-010号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一、招标条件
本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第四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69663.35元,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第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第四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食堂采购(米、面、油);食堂采购(蔬菜、调料、水果);食堂采购(肉类、冻货)。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 1 | 食堂采购(米、面、油)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574408.25 |
| 2 | 食堂采购(蔬菜、调料、水果)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195255.10 |
| 3 | 食堂采购(肉类、冻货)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食堂采购(米、面、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包1:食堂采购(米、面、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 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大米白面粮油产品检验合格证”。
6.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实体店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食堂采购(蔬菜、调料、水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包2:食堂采购(蔬菜、调料、水果)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 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实体店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食堂采购(肉类、冻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包3:食堂采购(肉类、冻货)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 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或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6.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实体店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30日08:30到2026年7月6日17: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09:00。
七、其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资格要求:
包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大米白面粮油产品检验合格证”。
包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或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以上3个包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期间的健康证。
5.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实体店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采购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6. 其他要求:
6.1 要求乙方当日送完食品原材料后当日开具发票,乙方有权配合甲方出具甲方所需日常检查的相应资料。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