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6-29
内容:
南阳市中医院皮肤科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ZYY-06-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中医院皮肤科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中医院皮肤科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中医院皮肤科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中医院皮肤科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到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到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7.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 本项目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关证件;
9.2 本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应当具有相关证件;
10. 投标文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资料,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