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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湖北省荣军优抚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30 浏览次数:2

省份:湖北
时间:2026-06-29
内容:
湖北省荣军优抚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HXZC-B1-202605-F09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省荣军优抚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医院自有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荣军优抚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HXZC-B1-202605-F094
2. 项目名称:省荣军优抚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三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8万元
5. 最高限价:98万元
6.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1家供应商,为湖北省荣军优抚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最高限价为98万元。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上或现场(武汉市)
3. 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 网上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
(2) 现场获取: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
4.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1.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湖北武汉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