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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30 浏览次数:2

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6-29
内容:
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ZY-2026-28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0000.00元,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乌兰察布市警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加本项目且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供应商认为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24日8:30到2026年7月1日17:30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其他材料:
(1)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近3年(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出示网站截图;
(7)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4份装订成册(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