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湖南
时间:2026-05-22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26年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3-04A-2026-D-F-E09536)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26年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1、包2各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食材配送,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 标包 | 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 | 选取中标供应商数量 |
|------|------|----------|----------|------------------|
| 包1 | 集中配送食材 | 粮油、生鲜、蔬果、调料、干货及日常消耗品及其他杂项,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 | 395万元/年 | 1家 |
| 包2 | 临时、零星应急食材配送 | 乳制品、小吃、特产、生鲜、蔬果等少量零星应急采购,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 | 95万元/年 | 1家 |
本项目两个标包投标人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投标人同时被评为两个标包的第一名,则按标包序号优选推选该投标人为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2则顺延推选该包第二名为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4 服务期限:1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6 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供应商招标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0)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11)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包1: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单年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食品物资采购合同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体现总金额,可提供结算发票为依据,付款方名称与合同主体一致);
3)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包2: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 供应商须通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以单位名义支付报名费用,不接受个人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6.2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时间,递交地点即为投标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法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派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会议。
6.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6.1所述地点。
6.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6.4.2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4.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