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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茂名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3 浏览次数:6

省份:广东
时间:2026-05-22
内容:
茂名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地区:广东
1. 采购编号:GFDGYZ-2026-13
2. 项目名称:茂名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 本项目包括:
标包一:茂名地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供应商须对所报标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单个标包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项目服务内容、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4. 年采购预计额度:
| 序号 | 标包号 | 采购预估额度(含税人民币) | 合同期 |
|------|--------|----------------------------|--------|
| 1 | 标包一 | 650万元/年 | 一年 |
注:采购人发出的预估金额,仅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固定单价按照中标价的确定方式不再进行相应调整,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5.3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更高级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5.4 供应商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一年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5 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2023、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张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5.6 供应商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5.7 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配送运输车辆;自有或长期租赁的配送分拣基地;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藏保鲜库;自有或长期租赁的蔬菜种植基地或养殖场等,运输设备、检验设备等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设备及车辆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8 供应商须在铁路春运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能保证按照采购人需求增、减配送量;能按规定每批次提供第三方农药残留、肉类检验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第3.3款“服务质量承诺”】
5.9 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有一项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托儿所、小学、大中院校或其他大型群体组织领域的餐料配送业绩,合同期内多个类似餐料配送项目累计结算金额叠加不少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提供多个项目合同期内双方往来结算银行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5.10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3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5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供应商”、“单位行贿罪”;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5.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2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6. 符合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附件一)、汇款凭证复印件、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信件往来的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gxzbvip518@163.com,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
7.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注:本次招标的采购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8.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公开唱价时间、地点
8.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8.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同公开唱价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3 报价地点:广州市
9. 报价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截标或之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