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新疆
时间:2026-05-22
内容:
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粉尘回收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阿拉尔市。
2.2 建设目标:回收造粒塔尾气中的粉尘及除氨,实现尿素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氨≤20mg/Nm3的排放目标。主机设备正常使用周期≥10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竣工图设计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交付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业绩、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3-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不得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不予认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以上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6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传真)、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招标文件要求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1:00,地点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