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宁夏
时间:2026-05-22
内容: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执法中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新航路采【2026】25号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执法中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370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369950.02元
- 采购需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执法中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7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项目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创新产品,且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以评审当天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进行登记,发送主题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登记后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免费磋商文件。
注:
(1)报名资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报名将不予通过。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
五、开启
时间:2026-06-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