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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3 浏览次数:2

省份:上海
时间:2026-05-22
内容:
(招标编号:CZZB42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2.9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12295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心电监护、转运监护仪(小型)、全胸振荡排痰机、无创呼吸机;
(002)包件二:单通道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湿化治疗仪;
(003)包件三:除颤仪、掌上彩色超声诊断仪、有创/动脉血压监护仪(15寸)、遥测盒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心电监护、转运监护仪(小型)、全胸振荡排痰机、无创呼吸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包件二:单通道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湿化治疗仪)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包件三:除颤仪、掌上彩色超声诊断仪、有创/动脉血压监护仪(15寸)、遥测盒子)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1. 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6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 报名时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需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项目及编号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