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四川
时间:2026-05-22
内容:
长宁县长宁河支流(白庙河、碧玉溪、大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YZB2026-006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宁县长宁河支流(白庙河、碧玉溪、大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金额为31.6975万元,招标人为长宁县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宁县长宁河支流(白庙河、碧玉溪、大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
1. 在碧玉溪马家坡至中央公园城河段,在河岸两侧建设河道型表面流湿地,修整两侧边坡,建设长度0.75km,湿地建设面积3000m2,其中包含两处湿地前置塘1150m2;
2. 在碧玉溪建设河心岛表面流湿地,中央公园城至长宁欧亚医院段,共计4处河心岛,建设总面积1480m2;
3. 在碧玉溪中央公园城至碧水苑河段进行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恢复面积12300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宁县长宁河支流(白庙河、碧玉溪、大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宁县长宁河支流(白庙河、碧玉溪、大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最多允许两家组成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请自行参照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
2. 磋商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4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采购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