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陕西
时间:2026-05-22
内容:
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9003546jjqe5s7ro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8.21万元,招标人为紫阳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建设地点: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
2.2 工程规模: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位于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服务驿站1处600m2、停车场1200m2、露营地1000m2、游步道300米、化粪池1座,配套安防、环卫、标识、消防等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78.21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招标范围: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共划分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汉王驿站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2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3 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5 其他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综合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2.6 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即可);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或企业承诺已提交办理信息登记、变更登记的承诺函或政务网相关证明截图,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2 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信用承诺”中没有“部分履行”或者“全部未履行”的有关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7日0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