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内蒙古
时间:2026-05-22
内容:
创新创业基地停车场停车棚及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新创业基地停车场停车棚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相关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基地停车场停车棚及充电桩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
2.3 投资金额:999351.78元
2.4 标段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基地停车场停车棚及充电桩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按建市〔2020〕94号文要求),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登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企业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相应复印件)。
财务要求: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九、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1,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在本投标企业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2)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公告及投标文件里要求的所有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
4.3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报名时所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资质证书扫描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
(8)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人员证书扫描件。
注:报名须提供本公告4.4全部资料并胶装成册,资料需制作封皮,且封皮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等信息,否则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2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7.3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
7.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