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江苏
时间:2026-05-22
内容:
2026年灵山胜境大型文化展演、演艺提升演出团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P0CPO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灵山胜境大型文化展演、演艺提升演出团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 项目概况:为提升灵山胜境文化演艺品质,打造高水平、高质量、具有文化辨识度的大型文化展演及梵宫主场地演艺升级,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取专业演出团队,负责配合导演团队排练、演出实施及常态化运营保障,确保演出艺术水准、视觉效果、文化内涵与灵山胜境及梵宫空间特质高度契合。
2. 服务内容:提供共计35名优质演员(男19名、女16名),完成灵山胜境大型文化展演、演艺提升及招标方指定的相关文化演出活动。中标团队须提供专业、稳定、高素质演出队伍,完成大型文化展演及演艺提升任务;保证艺术呈现符合传统文化主题、宗教文化氛围、景区整体调性及梵宫建筑空间要求;确保演出安全、稳定、可长期驻场执行,达到国内一流文旅演艺水平。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有关说明”。
3. 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包含筹备、创作、排练、试演、正式演出、常态化驻场演出、培训指导、后期维护及交付等全周期服务,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25万元整(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薪酬、创作设计费、排练费、服装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以及服务期限内的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年灵山胜境大型文化展演、演艺提升演出团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灵山胜境大型文化展演、演艺提升演出团队: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被授权委托人(开标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进行过程中第一联系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5年11月~2026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招标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17时00分到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时-2026年5月25日17:00时。售价:叁百元/份。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确认无误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13520733825)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