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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25

省份:云南
时间:2026-05-20
内容:
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SYZBZX-CG202605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5万元,招标人为开远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5000.00元;采购需求:为开远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提供肉禽蛋、果蔬、豆制品、调料、干货等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60515
2. 项目名称:开远市看守所2026年在押人员食堂菜肉采购配送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5000.00元
5. 采购需求:为开远市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提供肉禽蛋、果蔬、豆制品、调料、干货等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将不定时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价;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采购人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其他补充事宜
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 提供2023至2025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3至2025年度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指设备购买发票、专业技术能力培训证书证明等,如无,可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注:
(1)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逾期送达或在送达时间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3) 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