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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庆阳市中医医院心肺复苏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19

省份:甘肃
时间:2026-05-20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SZL2026-0004
2. 项目名称:庆阳市中医医院心肺复苏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97.4500万元(一包67.4500万元;二包30.00万元)
4. 最高限价:97.4500万元(一包67.4500万元;二包30.0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内容清单)
5. 采购需求:
一包:输液泵2台、肠内营养泵2台、心肺复苏机1台、升温仪1台、便携式吞咽神经电刺激仪1台、体外膈肌起搏器1台、上下肢主被动训练系统1套、疼痛康复所需设备1套、蒸汽清洗机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2台、微生物培养检测仪1台、血气分析仪1台。
二包:经颅电刺激仪1台。(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前三年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或平台;
(7)须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3. 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现场获取
4.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 地点:庆阳市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庆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1套并加盖公章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