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河南
时间:2026-05-21
内容: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0078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4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项目编号:(2026)0078号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740000.00元
5.1 采购内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主要为全自动三维扫频生物测量仪1台、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系统1套、视觉电生理仪1台、光学透射式视野计1台、眼科手术器械一批(详细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7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眼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 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 不接受进口产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0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20分
递交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2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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