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广东
时间:2026-05-21
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C2026011GM)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3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3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响应)时提交证件复印件,如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中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方式如下:
1. 现场领取:到广东佛山市现场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2. 邮件形式领取:供应商可以在上述时间内(以代理机构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将登记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件并核对资料无误后,会在邮箱回复,向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同时供应商把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以邮寄的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 报名登记表(详见磋商公告附表一);
(2)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人到场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注:①采购代理机构仅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原件在核对后当场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佛山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