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陕西
时间:2026-05-21
内容:
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XH【招】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自筹,25万元。招标人为汉滨区叶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堤防80米,河堤基础位于深泓点以下1.5米。堤身断面型式为重力式挡墙,采用M7.5浆砌石砌筑。挡墙高度3.88米至4.65米,堤顶宽1米。河堤每10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封内填2厘米厚聚乙烯泡沫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 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途径:陕西安康市;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注: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提供授权代表电话及邮箱,以便文件变更、质疑回复等文件能及时发送,否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安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安康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2日14:00: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HTXH【招】2026-007
- 项目名称: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41.5元
- 工期: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叶坪镇椒沟村水毁河堤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 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途径:陕西安康市
- 方式:现场获取
- 售价:0元
- 注: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提供授权代表电话及邮箱,以便文件变更、质疑回复等文件能及时发送,否则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00:00(北京时间)
- 地点:陕西安康市
五、开启
- 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00:00(北京时间)
- 地点:陕西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