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OTE310112XGSF2605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聘请莘庄工业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4.00万元,招标人为闵行区司法局莘庄工业区司法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聘请莘庄工业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聘请莘庄工业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聘请莘庄工业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组织提供行业监管平台无行政处罚期内信息记录;
4、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前往现场获取,文件工本费5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7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材料:
1、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2、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未被列入本公告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3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
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10

010-60868695